中材矿山设备集中采购平台管理办法及运行流程
(试行)
根据集团要求,为了降低采购成本,发挥中材矿山设备集中采购的数量优势,中材矿山决定建立、并运行设备集中采购平台(以下简称采购平台)。采购平台具体管理办法及运行流程如下:
1、采购平台管理办法
1.1平台设于中材矿山生产管理部,负责采购平台的运作。
1.2各分子公司需指定大宗设备采购业务负责人,代表各分子公司处理设备采购相关事宜。
1.3凡中材矿山本部、分子公司决定进行大宗设备(大宗设备定义:单台采购额在10万元以上或一单采购额在50万元以上生产设备)采购的,一律通过采购平台进行采购。
1.4不经采购平台进行比价或经过采购平台比价后,同类产品价格比采购平台报价高的,各公司不得自行采购,如发生未经采购平台比价或采购价高于采购平台报价(同等条件下)就进行采购的行为,采购业务负责人应向采购平台做出书面解释;如发生未经采购平台而采购价(同等条件下)低于采购平台报价,请及时向采购平台反馈信息。
1.5各分子公司每年年初报一次全年设备采购计划;每半年报下半年设备采购计划;每次设备采购需向采购平台上报设备采购申请单。采购申请单中说明要采购的设备种类、品牌及相关要求等。采购申请单需提前上报,以便给采购平台留出充足的时间进行商务洽谈。
1.6由采购平台工作人员建立大宗设备供应商名录,对每一单供应商的报价留底存档,对出现采购平台因供应商报价高于分子公司,分子公司自行采购的情况,采购平台须做出书面情况说明并向主管领导报告。
1.7有条件能够进行招标的,采购平台可根据具体情况选择公开招标、邀请招标或议标。
1.8采购平台工作人员负责采购商务洽谈、意向协议签订,设备使用单位负责购买合同签订、付款、收货(购买合同签订内容与意向协议保持一致)。
1.9采购平台工作人员在工作中应努力争取对公司及分公司的有利条件,并做到廉洁自律。
1.10采购平台工作人员要做好采购服务工作,跟踪设备采购进展情况,协调处理设备采购中有关问题。
1.11采购平台得到最终报价应以书面形式告知设备使用单位,设备使用单位接受报价及条件后,向采购平台做出书面确认,采购平台接到确认通知后与供应商签订意向协议。
本办法自二O一三年六月十五日起执行
附件:采购平台负责人
主管领导:
朱发良,中材矿山建设有限公司常务副总理
传真:022-27778928
平台负责领导:
胡庆允,中材矿山建设有限公司生产管理部部长
电话:022-27778656 传真:022-27778928
邮箱:805873010@qq.com
平台业务负责人:
孙酩翔,中材矿山建设有限公司生产管理部业务主办
电话:022-27778656 传真:022-27778928
手机:13821022938 邮箱:sunmingxiang2013@foxmail.com
董翔,中材矿山建设有限公司生产管理部业务主办
电话:022-27778656 传真:022-27778928
手机:15900286203 邮箱:sinoma_8656@163.com